会员入会条件
(一)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。申请入会者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成为会员,享受会员的权利并履行会员的义务。
(二)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1)拥护本协会的章程,接受协会的监督管理;
(2)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。
(3)单位会员须是聊城市范围内,通过金融管理部门审批,正式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、融资性担保公司、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为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资料;
(二)在协会筹建阶段申请入会的,须经筹备组审核合格后批准加入本协会。本协会成立之后申请入会的,须经秘书处审核,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认缴会费;
(四)同意加入本协会的,由理事会授权本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资格证书,申请人即取得会员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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